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成功的公司都是以质量为驱动力,并且自始至终将质量意识贯穿于整个生产运行、客户服务、以及产品交付等全过程之中。
  对质量的关注可以使得机构更为精简、合理,使您更具备在激烈竞争的全球市场上赢得新机遇的能力。ISO 9001认证,是您关注质量的有力证明,同时也是测量企业绩效持续改进的基准点。
  ISO 9001:2000为一项有关于质量管理体系的国际标准,这个标准可以适用于各行各业以及任何机构。
  ISO 9001:2000 以八项质量管理原则为基础(所有的基本原则都是优秀企业共有的)。如果全面采用八项质量管理原则,将有助于改善组织的绩效。八项原则是:
  ○顾客导向: 一个企业的兴衰取决于客户,因此企业的业务活动必须不断地修正,以符合市场需求。
  ○领导式的管理:促使企业整体目标与方向一致的要素。
  ○全员的参与:营造一个使全员参与,达成公司目标的环境。
  ○过程单元模式:要达到公司目标,必须制定出各项资源与活动的管理程序, 且了解各项过程单元间的因果关系。
  ○体系化的模式:公司的效能与效率,取决于各项工作活动的体系化。
  ○持续性改善:即将精益求精纳入公司的日常文化中,成为公司的重点目标。
  ○根据现实情况做决策:有效的决策应基于合理与直觉地分析数据和实际信息。
  ○与供货商建立互惠关系:这样的关系将可加强创造双方价值的能力。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重视环保有助于提升贵公司的形象。同时﹐妥善处理环保议题对于整体经济利益与公司竞争力也有正面的助益。近年来﹐一个具备足以对环保负责的证明已成为客户重要的采购条件之一。重视环境议题的客户当然也会希望与信念相同的公司交易﹐例如﹐通过ISO 14000等国际验证标准的公司。
  ISO 14001是国际标准系列的一部分,适用于任何地方、任何类型组织的环境管理。基于PDCA循环,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详细说明了对于识别、控制和监测组织的环境因素的要求,以及如何控制和改进整个系统。
  ISO 14001认证意义:
○通过展示您对环境的关注,给顾客、投资者、公众及社会团体信心的保障
○通过减少材料和能源的输入,更好地控制成本。
○降低引发事故的不利条件,从而减少保险费用的支出
○帮助组织获得进入当地市场的许可和授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评估规范(OHSAS)是一套国际标准﹐内容是有关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目的在确保企业组织确实作好风险控管并提高绩效。OHSAS 18001适用于各行各业的企业组织与活动。
  通过OHSAS 18001验证的公司﹐即代表有能力控制正常营运和异常情况的所有相关风险﹐并且具备相关知识。
  OHSAS 18001着重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通过验证的企业组织等于向股东和其它人证明其符合HOSAS 18001的职业健康&安全政策。
  HOSAS 18001认证意义:
○改善贵公司职业安全认知的文化
○提高效率﹐进而降低意外发生和可能停工造成的损失
○透过设定目标和培养责任感﹐来加强危害控制和降低风险
○证明贵公司知法守法
○提升贵公司在职业健康与安全方面的声誉
○降低保费
○是永续经营策略不可或缺的一环
○证明贵公司致力保障人员、财产和厂房的安全
○提倡更有效的内外沟通
○能争取到更多的业务与合约
○为您的业务增值


 

整合管理体系认证
◎整合管理体系背景
  整合管理体系, 是由它旨在整合组织各种通用管理体系(ISO系列标准)和特定的管理规范(总部和客户的规范), 建立一个完整的组织定制的管理框架, 围绕组织统一的管理目标, 使组织以一个整体进行运作。
  通过整合管理体系, 各个部门/职能围绕改进组织的整体绩效, 形成合力, 系统化管理让您应接不暇的各种标准和特定的规范, 从而建立一个真正协调一致的管理框架, 避免和减少以前依照部门/职能分隔的的”职能孤岛”。 整合管理体系能够清晰地描绘组织所有的管理因素, 反映它们如何相互影响及其相关的风险, 减少重复, 并能够更容易地将新的管理标准和规范纳入到组织定制的管理框架内。
  整合管理体系协助管理团队建立一个框架, 效果更好和效率更好地达成组织的目标, 包括:
○降低风险
○最大化利用资源
○鼓励尝试最佳实践
○管理员工需求
  整合管理适用于任何组织, 无论其规模和行业, 期望通过一套完整的文件, 方针, 程序和流程, 将两个或更多的管理体系整合成为一个相互依存的体系. 愿意接受整合管理体系的组织通常已经有了成熟的管理体系或者是准备引入新的管理体系, 并期望因此受益
◎整合管理体系认证意义
○强化风险管理: 以管理标准/规范为框架, 系统地识别和管理组织面临的风险, 确保组织持续关注并遵守适用的法规和特定规范的要求有效管理组织面临的社会, 环境和财务的风险。
○在战略实施上, 将所有管理标准/规范纳入总体业务管理体系, 保持各个管理标准/规范的目标和行动计划与总体业务计划一致。
○在运营管理上, 有助于综合考虑管理措施的影响, 如产品设计的变更, 考虑产品质量时, 也会考虑对环境的影响。
○在体系管理上, 以整合管理体系框架为平台, 更容易和更有效地导入各种管理要求, 包括可以认证的标准和特定规范, 如客户行为守则等。
◎整合管理体系实施流程
  首先, 需要评价组织整合的能力。关注下列事项有助于完成评价:
○管理标准/规范对业务的贡献
○组织的战略和目标
○管理层对整合的承诺
○组织的管理模式(职能导向/流程导向)
○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
○整合需要的人员能力
○整合项目自身的目标
  组织引入其他标准/规范时, 需要特别关注与已有标准规范间的相似点, 避免引入过程中的重复作业. 同样重要的是, 组织内部的及时沟通确保所有人了解所做的事情和为什么要做, 有助于成功引入整合管理体系。
  实施流程:多个体系独立运行→管理层的承诺和清晰的目标→组织机构调整与职责分工→资源配置与整合小组培训→实施整合,包括通用标准(ISO系列)和特定规范→一体化通用要求的管理体系建立→整合管理体系实施→整合管理体系改善→内审和管理评审→通过第三方机构认证→整合管理体系持续改进。

 

企业培训质量管理标准
◎ISO10015标准背景
  国际标准组织(ISO)于2000年1月颁布了一项新的国际标准ISO10015(企业培训质量管理标准)该标准为规范培训市场特别是企业内部培训,全面提高企业质量管理中的培训质量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为组织和个人提供了有关培训问题的指导方针和国际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99年开始起草推行ISO10015。在这之前,虽然在ISO9000系列标准中都提到员工培训的问题,但提得很笼统、很原则,往往因难以操作而被忽略。随着推行ISO9000工作的深入,国际上已逐渐意识到规范员工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一个企业要想获得长时间稳定的质量保证,则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而要让这个质量保证体系得到运行,就需要有经过有效培训的全体员工来支撑。正是出于此种理念,建立了ISO10015标准。
  ISO10015国际标准是为组织和个人提供了有关培训问题的指导方针和国际标准。在ISO9000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中所提到的“教育”和“培训”,都可以依此为指导来解释。在文件中所提到的“培训”包括各种类型的教育和培训。
  与国外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相比,中国企业还有差距。质量文化、质量手段和对质量的认识与执行的差距是中国企业目前应注重的问题。第一,中国传统中中庸的文化价值观体现在企业质量管理上,恰恰会影响对质量的要求。第二,中国企业在质量体制的建设上还有待改善,应加强质量管理的手段。当然并不是只有通过认证的手段才能提高质量,只是当我们的一些习惯成为一种障碍时,借助某些手段来提高自己是很有必要的。第三,中国企业在对质量的认识与执行上还存在距离。由于对自己的产品没有足够的把握,很多企业不愿意将质量管理做出量化的明确规定,就像打开一个黑箱子,里面是千疮百孔,还不如不打开的好。
  中国的企业对培训是很重视的,像岗前培训之类的花费也很多。但从根本上看,企业还没有真正深入要求质量、要求成果,将培训工作质量提升到一个高度。在大多数企业中,培训是一项单独列出的计划,没有与其他部门的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同时,培训的手段也不够充实,在教师、教材、设备等方面更新不够。从这一点上看,我认为又是对培训的不重视。ISO10015的颁布为我国企业培训机构科学地分析培训需求、有效地实施培训、准确地评估培训效果等培训全过程的管理,从“标准”的高度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就ISO10015的内容来看,该标准把企业内部的员工培训按四个步骤来规范:一是进行量化式培训需求的调研,它把企业每一个岗位上所需要的能力和其现有的能力进行比较,之间的差距就是企业内部的培训目标;二是对培训的目标、设计与策划进行规范,包括师资、教材、设施等;三是实施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四是对于培训进行认真的评估并实施有效的监督。
◎ISO10015认证意义
○ISO10015"质量管理 培训指南"是是ISO 9000族标准中的一个支持性标准,不是认证标准。一个组织采用ISO10015标准,能够开发教育和培训系统。它从确定培训需求、设计和策划培训、提供和支持培训、培训效果评价和培训过程监督与改进五个方面,为组织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指明了规范的方向,能够大力提高组织的有效性,从而达到提升培训系统运作效率和核心竞争力的目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要求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的能力是能够胜任的,这种能力应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几方面来考虑,ISO10015给这种培训提供了指南。依据ISO10015标准规范培训过程,建立培训管理体系,可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的有效性。ISO10015适用于任何组织内部的培训,不适用于组织对外部提供的培训。
◎ISO 10015 质量管理——培训指南
前言
ISO 10015 国际标准的作用及重要意义
指南内容
      一、范围
      二、标准化参考资料
      三、术语及定义
      四、培训指导方针
      4.1 培训的四步程序
      4.2 确定培训需求
      4.3 设计和规划培训
      4.4 为培训提供配套服务
      4.5 评估培训成果
      五、监督和改进培训过程
      5.1 总括
      5.2 培训过程的检验
◎ISO10015咨询流程
第一阶段 调研、贯标、策划
调查了解组织的组织机构、培训机构、培训流程、培训资源、员工素质等;宣贯ISO10015标准,了解标准的含义和建立培训管理体系的意义;与组织的培训管理者共同策划培训管理体系。
第二阶段 培训
对培训管理者和培训者进行培训,理解ISO10015的内容。
第三阶段 文件编写训
在培训管理体系策划的基础上进行文件编写,并经反复修改后定稿,形成培训管理手册和相应的文件。
第四阶段 培训管理体系文件发布,试运行开始实施。
第五阶段 符合性审核和模拟审核。

 

供应链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SO/PAS 28000认证背景
  在如今的全球经济中,安全管理成为了各行各业都需面对的复杂挑战,对于供应链而言尤其如此。物流操作和供应链上的伙伴通常都散布在世界各地,其所处国家的法规和业务流程都存在较大差异。企业希望获得安全,同时做到发现潜在威胁、解决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种风险和威胁对业务造成影响。
  ISO/PAS 28000是应对运输和物流业对普遍适用的安全管理系统的需求而设计的,该系统专门针对供应链安全问题。但如今许多其他行业的企业发现该系统也可用来评估风险、执行控制并减少操作以管理供应链上存在的潜在安全隐患。该系统的采用有助于提高质量、改善安全并提升客户满意度。
  ISO/PAS 28000要求在供应链的各个方面都实行安全保证,其中包括:财务、制造、信息管理以及各项设施如包装、储存和在不同车辆和场所之间运输货物的安全。安全管理与其他各业务管理方面都有联系。因此在考虑安全管理时必须随时随地对其他有关的业务管理方面进行评估,包括供应链上商品的全部运输过程
◎ISO/PAS 28000认证问题
○哪些是与ISO/PAS 28000相关的企业?
希望能执行并保持良好安全管理的企业,任何从事与生产或供应链相关的制造、服务、仓储、运输业务的企业。
○ISO/PAS 28000、ISO 9001和ISO 14001之间有什么联系?
ISO/PAS 28000的目的是在企业内部整合质量,环境和供应链安全管理系统,该系统和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以及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完全兼容。ISO/PAS 28000是根据ISO 14001框架确定的“计划-实施-检查-纠正”PDCA模型而设计的系统。ISO 14001中的风险管理方法与ISO/PAS 28000系统的方法类似。


 

投诉管理体系认证
◎ISO 10002:2004背景
  投诉是“一种不满意的表达,它针对一个组织相关的产品或投诉处理过程而发出,客户明确或隐含地期待组织给予回复或解决”。 好的投诉管理体系是成功的企业管理、理解客户需求的关键因素之一。
  根据客户要求和ISO 10002:2004 – 投诉管理体系实施指南,通过第三方颁发投诉管理体系的证书,组织有机会向客户和股东表明他们对客户反馈的关注。
  投诉管理体系帮助各种类型的组织识别、管理和理解如何成功的处理客户投诉。常见的投诉案例包括:
○服务质量差
○投诉处理得不充分
○投诉处理前、处理中未进行有效沟通
  投诉管理体系适用于所有大小组织,私人的、公众的和非官方的部分,不管他们的行为是公益的或是商业的。
  投诉管理体系详细说明了成功处理客户投诉的关键要求,包括投诉的管理控制及如何在您的商业运作中将客户的不满意变成满意。
◎ISO 10002:2004对象
  ISO10002:2004 可以被任何一个希望实施正式的投诉管理程序的组织所采用,用以向客户、股东及广大市场表明他们郑重承诺管理客户所关注的事项,并且已制定了处理投诉的相关程序。
在今天竞争激烈的环境下,产品服务的创新使人们重新定义什么是可接受的服务水准。ISO10002 与所有希望超越客户期盼的组织有关,它是适用于各类组织的一个基本要求,无论私人的、公众的或非官方的组织。

 

全球气候变化和清洁发展机制
◎CDM项目背景
  科学研究表明,全球气候正在发生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自1860年以来,全球平均温度升高了0.5?C,预计到2100年,地球平均地表气温将比1990年上升1.4~5.8?C。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这种变化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可以认为,人类社会生产生活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是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大面积的森林砍伐和草原破坏等土地利用变化加剧了全球气候变暖的进程。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越来越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热点,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性合作步伐也逐渐加快。从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以来,国际社会先后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波恩协定》、《布宜诺斯艾利斯行动计划》、《马拉客什协定》和《德里宣言》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这些文件在加强全球共识和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或UNFCCC),<公约>于1994nian  3月21日生效,是目前国际环境与发展领域中影响最大、涉及面最广、意义最为深远的国际法律文书。截至至2001年 12月,共有186个国家以及欧盟各国成为《公约》缔约方。1992年6月11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鹏在里约热内卢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公约》。《公约》的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同时明确规定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负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发达国家对气候变化负有主要的历史和现实的责任,理应率先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的义务,而发展中国家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经济与消除贫困。公约缔约方会议(COP)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最高机构,1995年公约第一次缔约方会议(COP1)至2004年第十次缔约方会议(COP10)目前一共举行了10届。1997年12月1日至11日,第三次缔约方会议(又称“京都会议“)在日本京都举行,这次会议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简称《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京都议定书》为《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主要是发达国家)规定了有法律约束力的量化减排指标,同时并没有为发展中国家规定减排或限排义务。
《京都议定书》中规定了《公约》附件一的缔约方必须个别地或共同地确保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在2008年至2012年的承诺期内比1990年水平至少减少5.2%,议定书还根据各个国家的历史排放情况,在附件B中规定了每个国家的减排指标。《京都议定书》中确定了联合履行(JI)、清洁发展机制(CDM)和国际排放权交易(IET)三种帮助发达国家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灵活机制,三种机制的核心在于发达国家可以通过这三种机制在本国以外的地区取得减排的抵消额,从而以较低的成本实现减排目标。
上述三种机制中与发展中国家直接相关的是清洁发展机制(CDM)。其主要内容是指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的合作,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既符合可持续发展政策要求,又产生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投资,由此获取投资项目所产生的部分和全部减排额度,作为其履行减排义务的组成部分,这个额度在清洁发展机制中被定义为“经核实的减排额度”,英文简称为CERs。
  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是《京都议定书》框架下三个灵活的机制之一。清洁发展机制的主要内容是指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的合作,通过项目所实现的“经核证的减排量”,用于发达国家缔约方完成在议定书第三条下关于减少本国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清洁发展机制被认为是一项“双赢”机制:一方面,发展中国家通过合作可以获得资金和技术,有助于实现自己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通过这种合作,发达国家可以大幅度降低其在国内实现减排所需的高昂费用。这类合作项目,称为 CDM 项目。
  项目所产生的额外的、可核实的 CO2 减排量称为“核证减排量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 – CERs ”,由中国的项目企业所拥有,并可出售。每个 CDM 项目都有一个项目实施周期。这个周期是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UNFCCC )官方机构国际 CDM 执行理事会 (CDM EB ) 设定的。
  在整个项目的实施周期过程中需要有不同专业机构的参与和协助。首先,专业的咨询服务是必不可少的。他们可为项目企业提供现有政策法规和企业内部的财务情况分析,以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在 UNFCCC 的预注册阶段,需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 认证机构 (Designated Operational Entity - DOE) 对所有项目的申报资料加以核实( validation ),并出具结论性报告。这些申报资料和文件包括 项目设计文件 (Project Design Document - PDD) 、监测方案 (Monitoring Plan) 和 基准线研究 (Baseline study) 等等。作为 CDM 项目开发中的一个必然过程,其成本费用基本取决于工作量的大小以及项目的规模。同时相对于中国的传统基础设施项目而言, CDM 项目前期开发费用则更为透明:大约为 2.5 万 -25 万美元左右,这其中包括了 OE 的核实服务费 1.5-2.5 万欧元,项目注册费用 5 千到 3 万美元(由 UNFCCC 官方定价)。 
  一个CDM项目在 UNFCCC 获得通过必要前提是: 中国政府和潜在买方国的 CDM 管理机构 (Designed National Authorities - DNA) 达成共识,并各自出具一份官方“项目批准函”以确保该项目能够充分满足双方国内的政策法规。

  各种组织越来越关注向其利益相关方如股东、雇员、客户等展示在职业健康和安全方面取得的成绩,并通过风险管理、改善其业务、产品和服务。严格的立法约束,经济发展和政策,人力资源管理以及其他方法被越来越多的用来完善职业健康与安全和福利。利益相关者以及其他一些相关方对职业健康与安全的关注不断的加强,这就要求对这方面要有明确的保证。这一保证将带来可持续发展,持续改善和因全球化而带来的新挑战。

◎CDM项目选择
  议定书的附件A同时也给出了上述温室气体的主要来源部门/源的类别,包括:
○ 能源
a) 燃料燃烧
i. 能源工业
ii. 制造业和建筑
iii. 运输
iv. 其他部门
v. 其他
b) 燃料的逃逸性排放
i. 固体燃料
ii. 石油和天然气
iii. 其他
○  工业过程
a) 矿产品
b) 化工业
c) 金属生产
d) 其他生产
e) 碳卤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
f) 碳卤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的消费
g) 其他
○  溶剂和其他产品的使用
○农业
a) 肠道发酵
b) 粪肥管理
c) 水稻种植
d) 农业土壤
e) 热带草原划定的烧荒
f) 农作物残留物的田间燃烧
g) 其他
○废弃物
a) 陆地固体废物处置
b) 废水处理
c) 废弃物焚烧
d) 其他
  也就是说,所有上述部门被认为是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开发潜力较大的领域。
◎CDM项目参与资格
  发展中国家参与CDM合作首先需要满足如下要求:
1. 已经批准了《京都议定书》;
2. 已经指定了一个清洁发展机制国家主管机构。
  发达国家参加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需要满足的条件相对较多:
1. 批准了《京都议定书》;
2. 已经指定了一个清洁发展机制国家主管机构;
3. 计算和记录了议定书为其规定的分配数量;
4. 设置了一个估算其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人为排放和各种汇的清除的国家体系;
5. 设立了一个国家登记系统;
6. 每年均提交了所要求的最近期的年度排放清单;
7. 提交了有关分配数量的补充信息,并据此对分配数量进行了调整。
  中国已于2002年8月30日正式核准了《京都议定书》,并确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中国的国家清洁发展机制主管机构,可以有资格开展具体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
◎气候变化减排机制
  气候变化的挑战确实带来了革新。从能源效率到可再生能源,人们正在探索一些趋向于低碳经济的解决方案。
《京都议定书》建立了3种“灵活机制”以帮助国家实现其减排目标。每一种机制都提供了一种特别的低成本减排GHG的途径:
1. 排放权交易 Emissions Trading (ET)
2. 清洁发展机制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
3. 联合履行 Joint Implementation (JI)
○排放权交易
  排放权交易机制是一种使GHG排放规则成为“成本-效益”的形式。通过将减排的GHG量(吨)转化为一种商品量(相当于CO2的量(吨)),使得各组织之间可以进行交易以最低的成本满足其减排的指标义务。
  这种机制可鼓励那些环境友好的企业以低碳的技术回收一部份投资,同时也可惩罚那些持续造成污染的企业。这是一种对减排的激励机制,因其在碳市场中具有货币价值。
  欧盟建立了全球第一个强制排放交易机制,在这个机制中,由第三方独立机构进行的GHG排放量的核证,是保证该机制运行的核心要素。
○清洁发展机制
  清洁发展机制(CDM)允许GHG减排项目在已签约《京都议定书》但无排放指标的国家中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鼓励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投资,但须遵照严格的项目运作要求:
1. 可持续发展要求——项目必须满足环境、社会和经济方面的要求;
2. 额外性——项目必须证实在没有清洁发展机制(CDM)情况下是不可能实施的,它们必须额外于正常的业务;
3. 东道国的批准——项目必须经过东道国国家指定的主管机构批准;
4. 环境影响评价——用以判断GHG减排项目对当地的环境不产生直接有害的影响。
  项目产生的核实的减排量(CERs)可用来履行《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减排义务。
  CDM项目必须经过第三方独立机构的审定(validated)和核证(verified),在CDM中,这个机构被称作“指定的经营实体”(DOE),它必须经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CDM执行理事会批准。
○联合履行
  联合履行项目是指在那些已批准《京都议定书》并被赋予减排指标的国家间进行,以共同减少GHG的排放。
联合履行项目中包括“发起国”和“东道国”,其结果有减排单位的交付。这些减排单位用以满足《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指标。交付的减排单位在发起国和东道国之间根据其在项目中的投入份额进行分配。
  联合履行项目在运行前必须进行审定,以确保它们将提交的环境效益,并且每年须对GHG减排量进行核证,核证工作需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完成。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蒙特利尔高层会议于2005年成立了JI监督局,对JI项目活动进行监控。
◎CDM项目机构及职责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开发和实施涉及很多国家和国内机构、组织和个人,主要包括:项目业主、东道国政府、投资国政府、指定经营实体(DOE)、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缔约方会议、利益相关者以及相关的技术支持机构等。它们在项目的开发和实施过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项目业主
1. CDM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可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包括确定项目的基准线、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利益相关者的意见等;
2. 确定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在项目的参与者之间进行分配,并签定合同;
3. 向项目东道国政府和投资国政府提交项目申请,并获得其批准;
4. 邀请指定经营实体对项目活动进行审定;
5. 在项目获得执行理事会的批准并注册后,实施项目;进行监测并向经营实体进行报告;
6. 邀请指定的经营实体定期对项目活动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核查和核证。
7. 承担东道国和投资国政府所要求的特定的责任和义务。
○东道国政府
  东道国政府通过颁布政策、建立专门机构等方式管理与本国相关的CDM项目合作,并对项目的合作领域进行控制和调节等。如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和外交部于2004年6月联合公布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作为中国政府对CDM项目进行管理的最基本的规定。其具体职责包括:
1. 设立/确定本国的CDM国家主管机构;
2. 对在本国实施的CDM项目进行审批;
3. 出具书面的批准证明,包括确认该CDM项目可以促进本国的可持续发展;
4. 对参与CDM项目的本国组织、机构和个人进行监督、指导。
○发达国家政府
1. 设立/确定本国的CDM国家主管机构;
2. 出具本国政府自愿参与CDM项目的证明;对在本国实施的CDM项目进行审批;
3. 对参与CDM项目的本国组织、机构和个人进行监督、指导。
4. 在本国企业和组织等参与CDM项目的情况下,依然对本国的温室气体减限排义务的履行负责。
○指定经营实体
  指定的经营实体在CDM项目执行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核查的最关键机构,它通过执行理事会对缔约方大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
1. 以项目设计文件为主要依据,对所建议的 CDM项目进行审定(validation);
2. 出具审定报告,并提交给执行理事会,申请对CDM项目进行注册登记;
3. 以项目的监测计划等为基础,核查(verification)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4. 在核查的基础上,出具核证(certification)报告,提交给执行理事会,申请向项目签发核证数量的CERs。
  根据规定,一个指定经营实体在同一个CDM项目中只能承担审定以及核查和核证两项职责中的一个,但对于小型CDM项目,则可例外。同时,在获得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情况下,同一个指定经营实体也可同时承担两项职能。
○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
  执行理事会在缔约方大会的指导下负责对CDM的运行进行监督,并向其负责,是最重要的CDM 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1. (就清洁发展机制规则的细化、修订和解释等向缔约方会议提出建议;
2. 就其自身的议事规则的修订或补充向缔约方会议提出建议;
3. (向缔约方会议的每届会议报告其活动;
4. 审批新的基准线和监测方法学等;
5. 登记注册CDM项目活动;
6. 评审小规模CDM项目活动的简化规则,并向缔约方会议提出建议;
7. 负责认证经营实体,并就经营实体的指定向缔约方会议提出建议;
8. 审查经营实体的认证标准并向缔约方会议提出建议;
9. 向缔约方会议报告CDM项目活动的区域分布状况;
10. 向公众公布其编制的所有技术报告;
11. 向公众公开所有已经批准的规则、程序、方式和标准;
12. 发展并维持CDM 登记簿;
13. 发展并维持可公开查阅的CDM 项目活动数据库;
14. 履行赋予它的任何其他职责。
 ◎CDM项目实施
  根据《马拉喀什协定》,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从开始准备到实施,最终产生减排量,需要经过以下主要阶段:
1. 项目识别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概念设计阶段,相关实体就CDM项目的技术选择、规模、资金安排、交易成本、减排量等进行磋商,达成一致意见。
2. 项目设计
确定了要开发的潜在CDM项目之后,项目开发者需要根据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的要求格式和内容完成项目设计文件(PDD)。由于项目设计阶段需要处理一些比较复杂的方法学问题,项目开发者可以聘请咨询公司/专家帮助其完成项目设计文件。
3. 参与国的批准
一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进行注册,必须由参加项目的每个缔约方的国家清洁发展机制主管机构出具该缔约方自愿参加该项目的书面证明,包括东道国的指定国家清洁发展机制主管机构对该项目可以帮助该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确认。
4. 项目审定
相关的技术准备工作完成之后,项目参与者选择合适的独立经营实体(DOE),签约并委托其进行CDM 项目的审定工作,基于项目开发者提交的项目设计文件,DOE对CDM项目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
5. 项目注册
如果独立经营实体DOE经过审定,认为该CDM项目符合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核实要求,它会以核实报告的形式向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提出项目注册申请。如果执行理事会的审查通过,该项目可以进行注册。
6. 项目实施、监测和报告
注册之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就进入具体实施阶段。项目开发者根据经过注册的项目设计文件中的监测计划,对项目的实施活动进行监测,并向负责核查和核证项目减排量的签约经营实体报告监测结果。
7. 项目减排量的核查和核证

所谓核查:是指与项目开发者签约的经营实体对注册的CDM项目在一定阶段的减排量进行周期性的独立评估和事后决定。
所谓核证:是指该指定经营实体以书面的形式保证某一个CDM项目的活动实现了经核实的减排量。
根据核查的监测数据,经过注册的计算程序和方法,经营实体可以计算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减排量,并向执行理事会提交核证报告。
8.  CERs的签发
CERs是指核准的温室气体减排量。指定经营实体提交给执行理事会的核证报告实际上就是一个申请,请求签发与核查的减排量相等的CERs。

 

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ASME)认证
◎ASME认证背景

  《ASME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 是由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ASME)锅炉及压力容器委员会(BPVC)制定的,是世界上应用最早的标准之一,已被公认为世界上技术内容最为完整、应用最为广泛的压力容器标准,在国际经济交往和涉外压力容器产品制造检验中具有权威性的标准规范。《ASME锅炉压力及容器规范》被中国锅炉、压力容器研究、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使用、教学单位广泛应用,它有利于我国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及其有关材料进入国际市场、设备反承包。
 
◎ASME认证意义
○ASME成立于1880年,至今已拥有125,000正式会员。ASME是ANSI五个发起单位之一。ANSI的机械类标准,主要由ASME协助提出,并代表美国国家标准委员会技术顾问小组,参加ISO的活动。
○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国已经编制了一整套压力容器标准。如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其技术内容在总体上已达到了国际先进标准的水平。但与国际先进标准比较依然有一定的差距。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WTO时代到来,一个权威性的标准,ASME将在中国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中国的压力容器行业已经不可避免地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指出,未来将是中国压力容器企业进军国际市场的关键时期,而中国产品能否进入国际市场的重要必备条件就是中国压力容器标准的国际注册问题。
○即使是在国内市场,那种一招先吃遍天的日子也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中国压力容器生产厂家应充分认识自身的优势与不足,改变观念,尽快掌握国际压力容器生产的通行做法,使产品早日走出国门。企业的综合实力越来越成为市场竞争的法宝。获得一个权威性的标准——ASME认证,就可以充分向世人展示企业的综合实力,提升企业市场认知。如果您能把握时机,早日通过ASME认证,那么在控制、监督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检验等各个环节上,都将被您的顾客所认可。这就可以证明您所提供的产品是安全可靠、值得信赖的!因此,您将会得到大宗的订单,即而得到丰厚的回报!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一、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种类
为科学、有效开展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工作,根据生产实际,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分为已定型产品、未定型产品、新产品和进口产品四种程序。
1. 1. 已定型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
已定型产品或安全标志有效期满需换证的产品申办安全标志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技术审查、现场评审、产品抽样检验、综合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有效期为2~4年的安全标志证书。
2. 2. 未定型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
未定型产品申办安全标志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技术审查、定型检验、现场评审、产品抽样检验、综合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有效期为2~4年的安全标志证书。
3. 3. 新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
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生产的新产品需进行工业性试验的,申办安全标志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技术审查、产品检验、综合审查。符合条件的,针对所检验的产品发放附有产品编号、有效期为6个月的安全标志证书。
4. 4. 进口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  
详见《进口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细则》

二、已定型产品安全标志工作流程
1.申请材料
填写《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书》,并附下列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产品技术文件,包括标准、图纸、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使用说明书等;
③产品照片等其它相关文件。
2.初审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初审要求的,向申请单位发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受理通知书》。
工作期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
3.技术审查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组织技术审查专家依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技术审查细则》要求,对产品进行技术审查,并出具《技术审查报告》。技术审查不合格的,应按要求进行整改。
工作期限:自下发受理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查工作。对技术审查合格的,向申请单位提供经确认的技术文件,并向申请单位发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通知书》;技术审查不合格的,限6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终止本次安全标志申办。
4.申请单位消化技术文件
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确认的技术文件及要求,申请单位应消化技术文件,并按确认的技术文件组织生产。
工作期限:申请单位自收到确认的技术文件后,15日内完成技术文件消化。
5.现场评审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依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细则》要求,组织安全标志评审组对申请单位的主体资格、技术力量、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和管理体系等进行现场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审组向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提交《安全标志现场评审报告》。
工作期限: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自下发《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制订现场评审计划,下发《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任务书》。评审组自接到《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任务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评审任务。现场评审不合格的,限9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终止本次安全标志的申办。现场评审结束后7日内,评审组向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寄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报告》。
6.产品抽样、检验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依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抽样检验细则》要求,发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抽样检验通知书》,组织人员对申请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进行抽样;向检测检验机构发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抽样检验委托书》,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对抽样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束后,检验机构向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提交《检验报告》。
工作期限:自产品封样之日起15日内,申请单位应向检验机构寄送样品。检验机构自收到样品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样品检验。产品检验不合格的,限9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终止本次安全标志的申办。检验机构自完成检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寄送《检验报告》及相关技术文件。
7.综合审查、发放安全标志证书、公告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在初审、技术审查、现场评审、产品抽样检验的基础上,对产品进行综合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安全标志证书,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申请单位所属地区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并予以公告。
工作期限:自收到《安全标志现场评审报告》(包括整改报告)及《检验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综合审查。
8.省局备案
申请单位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后,应向所属地区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取得其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或未设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地区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申请单位应向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部门备案。
备案应提交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取得的安全标志证书复印件、获证产品汇总表、产品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照片等相关技术材料。
工作期限:申请单位取得安全标志后的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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